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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2-08 点击数:2007

  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各人民团体: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4日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取得显著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法治文化蓬勃发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深化,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2021至2025年,是我市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创新引领发展,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重振洛阳辉煌,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洛阳篇章的关键时期,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具有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迫切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市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深入践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开创依法治市新局面,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豫发〔2021〕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跟时代,紧贴群众,紧紧围绕今后5年洛阳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的总体目标任务,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洛阳篇章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夯实全面依法治市的社会基础。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加快副中心城市建设各个方面,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洛阳走好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坚持创新引领发展。立足市情,坚持以创新引领发展,突出普法重点,抓好统筹,以重点突破带动普法全面创新,研究法治宣传教育新机制新方法新载体,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发挥好创新的乘数效应。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市的全过程。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广大干部群众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解读,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专栏1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工程

  1.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学习重点内容。

  2.充分运用全媒体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十一个坚持”的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

  3.充分利用法治文化阵地,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4.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的作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活动。

  (二)突出宣传宪法

  在全社会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切实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组织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原原本本学习宪法文本。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宪法宣誓。把宪法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以宪法教育激发爱国热情、强化国家认同。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教育引导全市一切组织和个人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捍卫宪法尊严。

  专栏2弘扬宪法精神主题工程

  1.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积极推动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景区、进网络常态化。

  2.开展宪法宣传片及优秀法治微视频评选展播活动。

  3.开展宪法知识竞赛、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大力弘扬民法典的基本精神,教育引导公民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专栏3“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工程

  1.创作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微话剧、小戏曲等优质普法产品,开展民法典微视频征集评选展播活动。

  2.成立民法典宣讲团,面向基层开展宣讲。

  3.充分运用全媒体、运用案例宣传民法典,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

  4.利用公园、街区、展馆等建设民法典法治文化阵地。

  (四)深入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是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统筹推进学习宣传《纲要》,阐释好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总体目标和总体内容,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和任务举措,立足新起点,明确新方位,树立新目标,不断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政府。各级各单位要以政府常务会和部门党组会的形式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体学法,把《纲要》学习作为机关公务人员培训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我市社科界、法学界专家和各法治部门工作者开展学习贯彻《纲要》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宣讲培训活动,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五)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适应我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项目为王、企业为先导向,大力宣传《洛阳市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着力打造全国一流、全省领先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服务我市创新引领发展战略,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助力洛阳都市圈建设产业创新升级行动。着眼打造农业农村现代化“洛阳样板”,大力宣传乡村振兴、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围绕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发展战略,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着眼我市加快建设国际化城市,打造“一带一路”双向开放新高地,推进“五区联动”“四路协同”,围绕区域合作示范行动和“洛企出海”行动,宣传我国涉外法律法规。

  (六)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着眼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国家情报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密码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围绕平安洛阳建设,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教育,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新型犯罪手法,增强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针对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毒品预防、野生动植物保护、防范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诚信纳税、依法统计、民族政策、宗教条例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七)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让法治成为全民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治培训制度,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增加法律知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考试中的权重分值。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核评估机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进行述法,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内容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各级干部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

  (二)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至少进行1次轮训,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充实完善法治教育教材相关内容,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中的内容占比。把法治教育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实践体验,通过模拟法庭、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情景剧展演等形式,强化参与性、互动性。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持续开展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全国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开学第一课——法治课”等活动。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三)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每年至少开展1次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加强农民工法治教育,继续深化“三下乡”“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等活动,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根据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及残疾人、老年人、退役军人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人群的法治教育,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推动实践养成。把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推动社会成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健全分级分类监管和信用激励、惩戒、修复等机制,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积极引导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遵守交通规则、做好垃圾分类、杜绝餐饮浪费、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等,培养规则意识,养成守法习惯。强化道德规范建设,褒奖善行义举,引导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构筑法治文化新高地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中嵌入法治元素。坚持共建共享,持续拓展各行业各领域法治文化载体阵地,有效促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民俗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建设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场馆、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不断丰富法治文化表现形式,探索把法治元素融入隋唐大运河、黄河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讲好新时代都市圈“黄河法治故事”,进一步推进“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提质增效。深化“书香洛阳”建设,法治书屋建设全面推进,提升城市书房法治文化气质。打好“盛世隋唐”牌、“黄河文化”牌、“伏牛山水”牌、“工业遗产”牌,融合洛阳文旅产业,植入法治元素,让法治文化流淌在城市文脉中。探索文化文物资源与法治的跨界融合,打造具有洛阳标识的普法文创产品。

  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统筹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家(社区)书屋、乡村大讲堂、法治文化广场、文化墙等平台,实现县、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加强基层单位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建设法治“微景观”。大力实施法治文化阵地提升工程,提高法治文化阵地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推动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转变。加强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基层“品牌化”法治文化阵地示范点的命名、管理,发挥其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专栏4法治文化阵地提升工程

  1.把法治元素融入隋唐大运河、黄河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进一步推进“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提质增效。

  2.全面推进法治书屋建设,提升“书香洛阳”法治文化气质。

  3.融合洛阳文化旅游资源,打造洛阳景区特色法治文化阵地。

  4.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现县、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打造基层“品牌化”法治文化阵地示范点。

  (二)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

  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完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的鼓励支持机制,推出一批彰显时代精神、体现洛阳特色、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汇聚优秀法治文艺作品,逐步实现共建共享。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加强基层法治文化资源供给,组织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下基层。充分利用我市地方戏曲曲艺(曲剧、河洛大鼓等),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引导群众说法治、写法治、画法治、演法治、唱法治。鼓励高校举办大学生法治文化节,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为青春梦想护航”、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

  (三)推动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弘扬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河洛大地焕发出新的生命力。挖掘利用洛阳厚重的历史文化资源,筛选与法治相关的名人典故加以宣传推广。加强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的保护和整理,让书写在文物中、古籍里的法律格言活起来、传下去,提升“东方博物馆之都”品质和法治影响力。推广优秀家训文化,发挥家风家训馆作用,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生根。

  (四)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

  注重总结党在革命时期领导洛阳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深入挖掘我市“中共洛阳组”“洛八办”等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做好红色法治文化遗存保护,修缮相关设施,完善展陈内容。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深化提升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在农村持续深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城市社区深化“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规范完善村规民约,打造具有洛阳特色的社会治理新模式。以“三清两建”为抓手推进乡村治理行动,提升乡村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深化“一村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支民调员队伍”的“四个一”机制,常态化开展“四官”服务进村(社区)活动。深入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村(居)微信群,发挥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的作用,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用群众眼光、思维,讲好群众身边的法律故事,开展互动式融入式浸入式普法。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提升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质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专栏5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

  1.以村干部、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青年致富带头人、驻村(社区)乡贤等为重点,加快培育“法律明白人”。

  2.加强培训、考核和动态管理。

  3.建立健全激励制约机制,评选树立“法律明白人”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推进“法律进学校”,深化依法治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章程建设和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大力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推进全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工作全面覆盖、均衡发展。利用“洛小未”“洛小法”法治宣讲员以及“人民教师法治教育宣讲团”,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诈骗、网络沉迷等方面的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深度挖掘法治文化内涵,打造普法游戏、快板、体操、模拟法庭等普法亮点工程。

  推进“法律进企业”,深化依法治企。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发挥各职能部门及社会组织的作用,定期面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普法讲座、法治研讨、集中轮训等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根据自身条件,为职工搭建学法平台,大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企业法治文化活动,增强企业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完善企业规章制度体系,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专栏6企业合规建设工程

  1.组织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治培训,将法治学习作为企业员工培训重要内容,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与合规理念。

  2.完善合规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将合规管理融入业务工作全流程各环节。

  3.引导企业加强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4.加强企业合规人才队伍建设。

  5.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

  6.坚持“项目为王”,扎实开展“万人助万企”“法润千企——送法进企业”活动。

  (二)加强行业依法治理

  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治理。

  推进“法律进网络”,深化依法治网。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推进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网络生态治理行动,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社交媒体作为建构公共空间的工具,对促进舆论平台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要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三)加强专项依法治理

  加强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对等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促进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完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

  (四)强化法治创建示范引领

  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把法治创建作为提高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载体,深入开展法治创建“四级同创、三级示范”活动,省重点抓县级示范,市重点抓乡级示范,县重点抓村级示范。加强对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参照法治创建指导标准,培育一批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现法治创建全覆盖。加强动态管理,健全激励机制,提高创建质量。扎实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活动,为抓好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洛阳。

  专栏7法治创建示范引领工程

  1.深化“四级同创、三级示范”法治创建,打造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三级法治创建示范点,实现法治创建全覆盖。

  2.扎实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活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洛阳。

  3.加强动态管理,健全激励制约机制。

  六、压实普法责任,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二)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结合洛阳实际实行“小切口”立法、立管用的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在法规规章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引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地方立法。加强对新出台法规规章的解读,把立法过程变成宣传法规规章的过程。通过立法机关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解读法规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制定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对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

  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使广大法治工作者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普法者。培育以案普法品牌,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专栏8“以案释法”涵养工程

  1.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每年安排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

  2.加强对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学习和宣传,向社会公众发布典型案例,对社会高度关注、公众存在模糊认识的案件,加强裁判说理,让热点案件审判成为法治公开课。

  3.常态化开展司法机关开放日活动。

  (三)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

  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引导报社、电台、电视台、网站、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自觉履行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四)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培育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各类企业、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教师、法学专家的作用,开展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社会化专业化,加快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引导商业街、影院、机场、车站、地铁、公交、出租车等管理单位履行公益责任,积极运用公共视听载体刊播普法内容。

  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建立健全嘉许制度和激励机制,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五)以新技术新媒体赋能精准普法

  坚持巩固传统媒体、完善网络媒体、发展移动媒体,实现全市法治宣传全媒体、全过程、全覆盖发展。注重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进行用户画像,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深入挖掘洛阳文化,创新推出普法栏目和普法专题。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河南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以及“平安洛阳”“洛阳普法”“清风洛阳”等公众号开展公益普法,形成规模效应。整合全市各类新媒体法治宣传资源,建立新媒体普法矩阵,扩大网络普法覆盖面。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开展普法,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法治全媒体传播体系。

  七、加强组织实施,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全民守法普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制定本地区、本系统五年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区、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纳入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二)加强制度建设

  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普法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检查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修订《洛阳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三)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狠抓基层建设,激发基层活力,加强政策、制度、机制保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

  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对各级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5年内市级普法主管部门对市直相关单位和县区级普法办事机构人员至少轮训1遍。加大对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推进重心下移,从人员配备、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

  落实经费保障。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各级财政应统筹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对困难地区普法经费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四)加强评估检查

  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从实际出发设定评估参数,健全评估指标体系,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开展评估和验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引入第三方调查机构或互查互评,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并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检查结果运用。按规定表彰和奖励全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要“虚功实做”,积极探索和创造更多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有效载体。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支持基层结合实际开展原创性、差异性创新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基层切实把各项普法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定“施工图”,绘好“时间表”,制定“任务书”,实行“挂图作战”,确保规划部署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要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

  文章来源:洛阳日报、洛阳司法行政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