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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律师参加市中级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02 点击数:570

  3月1日,市中级法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律师座谈会,听取律师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商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加强法官和律师的良性互动大计,市中级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徐哲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党慧和市发改委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杨溢治受邀参会并讲话,我市35名律师代表参加座谈。会议由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牛振宇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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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振宇通报了市中院对我市律师提出的针对法院立案、保全和鉴定、审理、执行、司法作风等环节意见34条、建议24条的整改措施。

  市律协会长杨新涛、监事长张振龙和河南从晏律师事务所主任楚科伟分别对全市法院完善立案和执行工作、提升干警素质能力、加大英模事迹及普法宣传力度、完善法官和律师联络机制、加强诉源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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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慧介绍了我市律师队伍的基本情况和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民生的举措,对全市法院近年来积极听取、吸纳律师的意见建议和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做法表示肯定,希望全市法官与广大律师在完善产权保护、保护公平竞争和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上共同努力,并针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全市律师提出四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要深刻认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于建设现代化洛阳、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责使命,自觉扛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不断增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观念。法官和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中两支重要的力量,都是现代社会中法律秩序和社会正义的守护者,对经济社会平稳致远共同肩负着重大职责和使命,要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三是要增强规矩意识和底线思维。要凭借自身较高的专业素质、人格魅力去赢得法官的尊重,要把规范、诚信、自重、自爱作为最基本的道德准则,与法官共同遵守“三个规定”,坚决杜绝不正当接触交往,营造廉洁自律、风清气正的良性互动,树立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四是要主动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律师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积极为法院审判质效和作风提升建言献策,帮助法院做好诉源治理、风险化解等工作,特别是我们有些律师担负着政府法律顾问、公司法律顾问等等,要积极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制定、推动相关法律政策和制度的落实,实现法律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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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哲对广大律师长期以来对洛阳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对座谈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将认真梳理、立行立改,吸纳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全市法院要在总结成绩中坚定信心,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法治诚信的政务环境、优胜劣汰的竞争环境,更加务实地开展司法为民,更加高效地推进公正司法,更加过硬地深入队伍建设,保证法院队伍的绝对忠诚、干净、担当。要在把握形势中明确目标,主动担当履职,锚定“11236”五年发展规划,扎实做好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要在良性互动中奋勇争先,在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司法公正和构建“亲”“清”关系上凝聚合力,畅通渠道,广纳良言,更加切实的行动推出更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举措,为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重振洛阳辉煌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图文:曹振峰

  编辑:刘雅斌

  签发:杨新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