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3年12月4日公布,自2023年12月5日起开始施行。此次司法解释的发布,将对司法实践产生重要影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律师处理合同纠纷的业务水平,由洛阳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下简称:民委会)主办、北京中银(洛阳)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热点及难点研讨会”于12月23日上午在北京中银(洛阳)律师事务所会议室成功召开。
洛阳市律协副会长、河南省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索亚星,洛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中银(洛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胜春,市律协监事宋景亮,河南明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彭义,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夏江初律师、洛阳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李婷、副主任李世杰、张水山、赵莹、民委会委员及各所律师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加了本次活动。本次研讨会由民委会副主任赵莹主持。
刘胜春致欢迎辞。
本次讲座由夏江初、李婷、李世杰律师,北京大成(洛阳)律师事务所张艳红律师分别从“民法典合同编解释与处理建工案件的有效衔接”、“关于违约损害赔偿计算问题的思考”、“浅析违反强制规定的合同效力”、“关于以物抵债调解书及物权变动的效力”等几个方面对《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进行解读。
张水山、刘彭义对四位律师分享的内容进行精彩点评。
宋景亮发言,他认为本次研讨会举办的非常及时,研讨内容深入贴切,活动规格较高,本次研讨会非常成功,希望民委会能继续把研讨会办下去,继续深入引导、推动洛阳律师的业务能力提升活动。
索亚星对本次会议进行总结说:本次研讨内容紧贴司法实践,对年轻律师受益匪浅。索亚星还从八个方面,分享了自己对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理解和认识,并指出随着司法实践的不断深入,最高院今后还可能对各分则出台详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