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2月5日与市中级法院签订民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备忘录后,12月11日至13日,洛阳市律师协会、市涉外商事与法律服务中心先后与洛阳市涧西区法院、洛龙区法院、老城区法院和西工区法院签订了合作备忘录。
涧西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朝晖,洛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峰,老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洪及西工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娜,均表达了对律师参与民商事纠纷调解工作的热烈欢迎,对市涉外商事与法律服务中心在本院设立分中心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并就发挥律师、法院各自优势、共同做好民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与市律协会长、市涉外商事与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杨新涛进行了充分交流。
涧西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范映晖及立案庭庭长何恒飞,洛龙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陈雷、老城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陈磊及西工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郭锐,市律协副会长、市涉外商事与法律服务中心副理事长尚旭辉、刘伟,市律协副会长、市涉外商事与法律服务中心理事索亚星,市律协副秘书长、市涉外商事与法律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张世峰等,分别参加了在相关法院的签约仪式和交流活动,并讨论了市涉外商事与法律服务中心分中心开展工作的具体细节。
备忘录的签订和分中心的设立,预示着洛阳律师行业参与民商事纠纷调解新模式在我市基层法院的顺利落地。下一步,市律协、市涉外商事与法律服务中心将继续推进与其他基层法院的诉调对接合作,实现市涉外商事与法律服务中心在全市法院均设立调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