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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之飞石从天而降,被砸到了谁来负责?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5-06 点击数:37

  律师简介:

  张婷,河南新企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业务领域:婚姻家事、侵权损害赔偿纠纷、合同纠纷、公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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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2024年1月,某社区工作人员接到群众反映,某小区楼顶因年久失修陆续掉下石块,造成沿街商铺租户停在路边的车被坠石砸中,有的车被砸了一个小坑,有的车顶玻璃被砸碎,造成财产损失。社区工作人员会同商铺租户跟物业公司进行过多次沟通,但物业公司表示:我们希望能申请到物业维修基金,但维修费应该是小区业主一起承担,物业公司不应该承担责任。该小区整排楼都存在屋顶碎石陆续脱落的情况,如果再出现这样的情况,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律师解析:

首先,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签订有“物业服务合同”,是这个小区的管理人,对小区建筑的共有部分负有维修、养护和管理的义务。小区楼顶属于建筑物共有部分,物业公司在已经知道屋顶长期存在石块脱落,且已经造成楼下商铺租户的车辆受损的情况下应当及时维修;其次,针对上述风险,物业公司负有安全警示义务,应当及时在相应的区域设置醒目的禁停提示,因此,针对已经造成的商户车辆的损失,物业公司存在明显的过错,应该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最后,在发生车辆被碎石砸中的情况后,商户应该将车辆停放在相对安全的区域,避免损失扩大。

法律链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