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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之 如何为争取两个孩子抚养权创造条件?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7-16 点击数:857

律师简介:魏书雨,河南中冶律师事务律师,洛阳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委员会委员、女工委执行委员,联系电话:1370081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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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男、女双方于2011年9月相识,于2013年10月登记结婚,2013年8月15日生育一女,于2016年1月10日生育一子。

男女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女方于2023年初提起离婚诉讼,于2023年4月15日被人民法院以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为由驳回诉讼。按照法律规定,在2023年11月1日,女方可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女方找到笔者,讲述上述情况,并表达了想将两个孩子抚养权都争取到的要求。

结合两个孩子跟男方关系不好,都希望由女方抚养的现实状况,笔者给女方分析,如果要争取两个孩子抚养权,至少要让孩子有跟法官表达自己意愿的初步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也就是必须确保老二在开庭时,年满八周岁,这样,法官才可能会征求其个人意愿。如果开庭时,老二不足八周岁,在老大表达了由女方抚养的情况下,法院肯定会直接判决老二抚养权归男方所有。

经过跟当事人沟通,要求女方即使再着急离婚,为了孩子抚养权,必须暂缓起诉,把起诉时间推迟到2024年1月,按照保守推算,开庭时间紧凑,在2024年1月中旬开庭,此时老二也已经年满八周岁,为两个孩子争取到了跟法官陈述个人意愿的机会。按照这个思路,案件在2024年1月初起诉,2024年1月底开庭,开庭后,法官要求女方带两个孩子与法官单独见面,两个孩子在与法官见面时,认真表达了愿意随母亲生活的意愿,特别是两个孩子提到父亲,都非常不满,甚至老大在法官面前痛哭流涕。在法官见过孩子后,当事人及笔者,也与法官进行了深入的沟通,表达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希望法官能将两个孩子抚养权都判给女方。法官在主持了两次调解的情况下,男方均不同意将孩子抚养权都给女方。但是最后,法官还是结合孩子的意愿,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判决归女方,并由男方按月支付孩子抚养费至孩子成年。

律师解析《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孩子抚养权,法官一般会考虑男女双方的综合条件,在有两个孩子的情况下,一般会要求判决两个孩子一方抚养一个。所以结合审判实践,老二如果不满八周岁,法官是不会征求老二的意见,会直接把老二抚养权判决给男方,女方在此情况下,争取两个孩子抚养权的机会可以说是一点也没有。但是孩子如果年满八周岁,法官肯定会考虑孩子的意见,再参考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孩子不负责任的态度,女方争取两个孩子抚养权的机会将大大提高。